1. 验证网站域名
2. 验证主办单位证件号
1. 填写主办单位信息
2. 填写网站信息
1. 幕布拍照
1. 验证网站域名
2. 验证主办单位证件号
3. 验证备案号和密码
1. 填写主办单位信息
2. 填写网站信息
1. 幕布拍照
1. 验证网站域名
2. 验证主办单位证件号
1. 填写网站信息
1. 幕布拍照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的都需要盖章,不支持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营业执照已更新为社会统一代码的,均不接受使用原证件提交申请。
3. 外资企业需有北京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请勿用符号表示:如1-2-3;请用文字叙述方式填写:如:1单元2层3号。
5. 负责人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6. 同一备案订单不同的负责人需使用不同的邮箱。
7.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8. 无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以前置审批类网站关键词命名,有前置审批文件的,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
9. 新增网站的网站名称不能与同主体下之前备案通过的网站名称一致,如果是一致的需要提交变更备案,在之前的网站下添加需新备案的域名。
10.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11. 仅接受常见的域名后缀备案,如.com/.net等;不能备案域名如:.hk/.tw/.aisa/.jp/.co/.io/.me/.win/.org等和国别域名;不支持境外注册域名备案。
1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3. 核验单域名后需要注明域名注册商,如下例所示:
合规:abc.com;bcd.com;def.net;fwd.cn(以上域名注册商均为新网数码);
合规:abc.com(新网数码);fwd.cn(XX注册商);
非规:abc.com;bcd.com;def.net;fwd.cn(新网数码)
14. 幕布照片穿着必须与季节相符,且保证衣冠整洁。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同一个主体下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存在多个备案号的,必须要先去注销其中一个,再提交接入、新增网站备案。
3.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提交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彩色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1. 外籍个人备案持有有效护照即可。
2.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请勿用符号表示:如1-2-3;请用文字叙述方式填写:如:1单元2层3号。
3.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4. 仅接受常见的域名后缀备案,如.com/.net等;不能备案域名如:.hk/.tw/.aisa/.jp/.co/.io/.me/.win/.org等和国别域名;不支持境外注册域名备案。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新增网站的网站名称不能与同主体下之前备案通过的网站名称一致,如果是一致的需要提交变更备案,在之前的网站下添加需新备案的域名。
8. 核验单域名后需要注明域名注册商,如下例所示:
合规:abc.com;bcd.com;def.net;fwd.cn(以上域名注册商均为新网数码);
合规:abc.com(新网数码);fwd.cn(XX注册商);
非规:abc.com;bcd.com;def.net;fwd.cn(新网数码)
9. 幕布照片穿着必须与季节相符,且保证衣冠整洁。
10.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一栏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个人不能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不能变更为企业。
1.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有效期需大于一年以上。
2. 外资企业需持上海本地营业执照进行备案。
3. 主办单位名称为旅行社的,需要同时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单位:上海市旅游局)。
4.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无营业执照的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5.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6. 港澳台居民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优先上传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需大于三个月,如没有,香港、澳门居民可提供港澳通行证备案,台湾可提供台胞证备案。不接受香港身份证或护照。
7.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8. 网站名称不可使用纯英文。
9. 一个主体下备案超过30个网站,一个网站备案超过30个域名,都要到上海管局现场核验。流程咨询电话021-63905006
10.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1.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大于6个月。
12.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13.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14. 身份证必须为拍照件,不能是扫描件。
15.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16. 上海手机APP核验,要求核验地是上海或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上海。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营业执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并上传最新证件彩色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3. 如之前备案的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先变更主体负责人信息为法定代表人,再进行新增网站或新增接入备案;或在新增网站及新增接入备案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通过后再变更主体负责人信息为法定代表人。
1. 外籍个人需持有上海居住证、居住单和护照进行备案。
2. 港澳台居民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优先上传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需大于三个月,如没有香港、澳门居民可提供港澳通行证备案,台湾可提供台胞证备案。不接受香港身份证或护照。
3.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上海市需上传居住证明。
4.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5. 个人未满18岁备案,需要同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并备注监护人与备案人的关系。
6. 网站名称不可使用纯英文。
7. 个人不能备案.tv 后缀的域名
8. 一个主体下备案超过30个网站,一个网站备案超过30个域名,都要到管局现场核验,流程咨询电话021-63905006。
9.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0.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大于6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11. 身份证必须为拍照件,不能是扫描件。
12. 上海手机APP核验上传的照片,要求核验地是上海或手机号码归属地为上海。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提交变更时域名所有者需为主办单位名称),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备案,无字号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加注个体工商户,如张三(个体工商户)。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4.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7.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8.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彩色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浙江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主办人未满 18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
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7. 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
8.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9.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1. 企业必须选择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的其他单位必须选择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办理人个人证件地址必须为甘肃省,非本省个人证件不予办理备案。
3.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甘肃。
4. 主体负责人需为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5.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6. 如果企业没有座机办公电话号码,联系方式2中可以填写除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之外的第三个工作人员的手机号,并且要在备注中说明第三个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姓名和职务。
7.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8.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9.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10.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1. 幕布照片要求露出背景幕布最下方横排文字“共同营造健康诚信网络环境”,且不允许看到幕布边缘及露白。
1. 办理人个人证件地址必须为甘肃省,非本省个人证件不予办理备案。
2.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甘肃省,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4.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7. 幕布照片要求露出背景幕布最下方横排文字“共同营造健康诚信网络环境”,且不允许看到幕布边缘及露白。
1. 企业必须选择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 投资人或主管单位名称:企业必须写法定代表人;其他单位写上级主管单位全称。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5.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6.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2.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字号须将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局变更为有字号之后再备案。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4.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6.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7.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如已备案的主体信息发生了变化,提交新增接入备案可以先接入后变更,提交新增网站需要先找原接入商变更正确主体信息后再提交新增。
3.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2.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4.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
2. 如已备案的主体信息发生了变化,提交新增接入备案可以先接入后变更,提交新增网站需要先找原接入商变更正确主体信息后再提交新增。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定代表人并在主体备注中备注“无字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
2.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企业负责人无座机号码需在对应备注栏备注“企业无座机”。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内大于3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7.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变更相关:
1. 企业不允许变更为其他企业。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本安徽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3.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内大于3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5.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2.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3. 负责人联系方式2必填,如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办理人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湖北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4.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
2. 医院类单位备案,需在主体备注中注明,本单位医疗执业许可证为**年**月颁发,有效期至**年**月,颁发部门为***,许可证号码为***。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企业备案,负责人未满16周岁不得备案。
5. 网站名称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6. 单位不同前缀域名超过31个(不含31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至管局。
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网站内容及栏目介绍(配上设计图);二、人员及资金安排;三、内容管理制度;四、网络部署方案(使用什么(使用什么技术,分别在哪里部署);五、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六、应急处置方案。
邮寄地址:510080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710室。
7.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8.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9.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10. 同一网站有多个域名,需在网站备注中备注“所有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11. 幕布照片穿着必须与季节相符,且保证衣冠整洁。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备案,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需提供就业证明才可备案。
2. 网站名称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3. 个人不同前缀域名超过5个(不含5个)、不同网站域名个数相加超过5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至管局。
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网站内容及栏目介绍(配上设计图);二、人员及资金安排;三、内容管理制度;四、网络部署方案(使用什么(使用什么技术,分别在哪里部署);五、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六、应急处置方案。
邮寄地址:510080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710室。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6.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7. 同一网站有多个域名,需在网站备注中备注“所有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8.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9. 幕布照片穿着必须与季节相符,且保证衣冠整洁。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1. 投资人或主管单位,企业必须写企业全称,其他单位写上级主管单位全称。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6.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提交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福建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4.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须授权给中国公民为负责人。
3.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5.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6. 论坛/社区类请先办理专项审批。无审批文件不能使用电子公告类关键词。
7.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信息为最新证件信息。
1.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2.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3.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4.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5.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为个人性质,不得包含企业性质内容,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6.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主体。
1.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律师事务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3.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4. 网站主办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投资人或主管单位”应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5.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须授权给中国公民为负责人。
6. 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7.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山东省。
8.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9.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原证件照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1.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2. 外籍人士可授权给中国国籍人员;提交时需要备注中说明。
3. 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山东省。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5.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6. 个人网站须在网站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7.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8. 个体工商户无公章需在网站进行备注。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律师事务所必须使用三证合一的最新营业执照来备案(不接受执业许可证)。
2.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5.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6.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7. 联系方式2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在备注中标明:联系方式2中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8.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9.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10.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1.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2.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13. 必须使用最新幕布照,不可使用原备案订单幕布照。
14. 同一个主体下只能有一个备案,存在多个备案号的,必须要先去注销其中一个,再提交接入、新增网站备案。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1.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在校学生备案,通信地址中应写明所在院系、班级信息。
2. 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3.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4.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5. 联系方式2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在备注中标明:“联系方式2中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8.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9.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0.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11. 必须使用最新幕布照,不可使用原备案订单幕布照。
1. 个体工商户能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按企业备案,否则按个人备案。
2. 个体工商户核验单上除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注明是个体工商户,如张三(个体工商户),并盖单位公章。
3. 网站负责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需要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不满16周岁不能申请备案
4. 主体、网站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8.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9.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网站负责人必须和主体负责人一致。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需要出具工商证明。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3. 新增网站时,如本次提交的主体负责人和之前管局系统内的不相同,则无法通过,必须找原接入商变更为同一个人才可以新增网站。
4. 新增接入时,如本次提交的主体负责人和之前管局系统内的不相同,可以通过,通过后需要及时变更。,新增通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本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个人备案,需要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不满16周岁不能申请备案。
3.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负责人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7.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8.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时,开办“国字号”和“行政区域规划地理名称”命名的网站应与其相应资质和授权一致。
3. 已备案通过网站实际使用网站名称必须与备案上报网站名称一致。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6.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网站负责人必须和主体负责人一致。
7.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不能开办“国字号”和“行政区域规划地理名称”命名的网站。
3. 已备案通过网站实际使用网站名称必须与备案上报网站名称一致。
4.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7.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备案必须使用本省身份证进行备案。
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4.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一栏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1. 企业必须选择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3. 投资人或主管单位必须是主办单位全称。
4. 港澳用户使用通行证、台湾用户使用台胞证证件备案。
5.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6. 单位备案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7. 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互联网信息服务需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年检页。如无此业务,请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业务范围后再提交备案。
8.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9.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建议有效期不低于1个月)。
10.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对比信息:单位中文及拼音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1. 同一备案订单不同的负责人需使用不同的邮箱。
12.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需要出具工商证明;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本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2.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3. 港澳用户使用通行证、台湾用户使用台胞证证件备案。
4.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5. 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个人网站不能包含企业性质内容。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建议有效期不低于1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对比信息:主办人中文及拼音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8.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2. 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5.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6. 提交新域名备案,需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8.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9.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备案必须使用本省身份证进行备案。
2. 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3. 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
5.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6. 提交新域名备案,需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8.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9.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0.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1. 个人备案,网站真实性核验单需要按手印。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
2.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主体、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5. 主体、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6.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7.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
8.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9. 单位备案一次不得超过5个域名。
10.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11.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1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3.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4.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15.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必须为原件,公章为鲜红章。
16.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信息。
1.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
2. 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3. 个人未满18岁备案,需要同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并备注监护人与备案人的关系。
4.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
5.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6.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
7. 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
8.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9. 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3个域名。
10.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11.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2.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13. “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如选择“其他”,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
1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5.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6. 备案证件(身份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17.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即有备案主体,但主体下无网站信息),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证件地址必须为本省,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2.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4. 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在申请网站备案时,均需向当地编制审核机构(编制机构办公室)申请《网站名称审核表》后,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拼在一起提交申请,否则不予通过。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已备案网站的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本省。
2.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4. “网站服务内容”如选择“其他”,需备注网站内容。
5. 个人网站备注不少于30个字,个人网站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已备案网站的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个体工商户必须以法定代表人做负责人。
2.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不接受旧版营业执照。
3.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门牌号,如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4.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网站负责人必须和主体负责人一致。
5.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未满18岁的以监护人身份备案。
6.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必须填写应急联系电话。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8.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9. 同一网站下如有多个域名,打开后需与首页url内容一致,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10.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1. 依据 黑公信安【2015】10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省编办咨询电话88628427。
变更相关:
1. 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个人。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1.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2.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未满18岁的以监护人身份备案。
3.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必须填写应急联系电话。
4.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5. 同一网站下如有多个域名,打开后需与首页url内容一致,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8. 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需选择:博客/个人空间。
9. 网站备注:个人网站备注不少于30个字;需详细备注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同一网站多个域名,需备注“域名指向同一网站”。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1. 如网站主办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填写单位全称或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
2. 负责人证件要求:大陆使用身份证,外籍人士使用护照,港澳台使用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主体、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5. 个人或企业(除有关单位许可)不可开办具有行政意义范畴的网站,如主办单位名称“ 怒江野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名称不能为“怒江网”。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8.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必须为原件(拍照件或彩色扫描件),公章为鲜红章。
变更相关:
1.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必须为云南省。
2. 负责人证件要求:大陆使用身份证,外籍人士使用护照,港澳台使用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3. 未满18岁(14-18周岁之间)个人备案,需出示收入证明。
4. 个人或企业(除有关单位许可)不可开办具有行政意义范畴的网站,如主办单位名称“ 怒江野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名称不能为“怒江网”。
5. 个人网站内容不能是论坛、博客互动性栏目。
6.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8.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必须为原件(拍照件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公章以企业备案,请在备注中注明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 个体工商户核验单上除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注明是个体工商户,并盖单位公章。
3. 企业备案主办单位证件必须选择工商营业执照,并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5. 如网站主办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应填写上一级主管单位全称,不能填写个人或主办者名字。
6.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7.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广西省。
8.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9. 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10.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11.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2.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需要出具工商证明,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2.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广西省。
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8. 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如选择其他,需在网站备注中添加说明网站主要内容。
9. 个人备案须在网站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10. 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2.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辽宁省,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3.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5. 上传证件必须使用原件,即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需要出具工商证明,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3.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1.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2.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辽宁省。
3.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5. 上传证件必须使用原件,即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1.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2.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3.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4. 网站名称不能是域名、英文、姓名、数字且要三个字以上来命名。
5. 主企业的网站名称如果不是主办单位名称 需要提供法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说明网站为公司项目,不涉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内容,还需要提供建站说明书,二者缺一不可。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7.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8. 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9.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10.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无腾讯云主体的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新信息和之前的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先去原接入商变更为新信息。
3.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信息为最新证件信息。
1. 通信地址填写时应明确到街道门牌、写字楼、门市或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楼层、房间号或信箱号(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如果是门市需注明)。
2.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3. 网站名称不能是域名、英文、姓名、数字且要三个字以上来命名。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5.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6. 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7.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8.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无腾讯云主体的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新信息和之前的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先去原接入商变更为新信息。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接入备案和新增网站如原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找原接入商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后再进行提交。不接受先接入再变更。)
2.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3. 主体、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4.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5.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6. 一个备案主体接入网站累计超过5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建设方案,同时主体需提供保证书(企业和接入商双方盖章)。
7.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8.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9.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10.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11.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必须备注网站内容。
12. 幕布照片不允许PS,着装需与季节相符;照片背景必须完整,且不允许看到幕布外内容。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信息为最新证件信息。
1. 个人备案必须使用重庆市身份证。
2.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个人备案,需要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不满16周岁不能申请备案。
3. 个人备案需备注紧急联系方式,且须核验真实性,提交时填写在联系方式2处,并在备注中备注紧急联系人姓名。
4.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
5.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6. 一个备案主体接入网站累计超过5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建设方案,同时主体需提供保证书。
7.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8.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9.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10.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11.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必须备注网站内容。
12. 个人备案必须使用重庆市身份证。
变更相关:
1. 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本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4. 单位首次备案,每一个网站下最多备案4个域名,其他备案类型每一个网站下最多备案5个域名。
5.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6.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注销相关:
1. 注销网站自行向贵州管局传真或邮寄注销申请表;传真号:0851-85611000
信件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请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本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3. 个人首次备案,每一个网站下最多备案4个域名,其他备案类型每一个网站下最多备案5个域名。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6.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7. “网站服务内容”个人性质备案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
注销相关:
1. 注销网站自行向贵州管局传真或邮寄注销申请表;传真号:0851-85611000
信件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变更相关:
1. 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4.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5.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通访问。
6.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7. 不支持境外注册域名备案。
8.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9.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10. 同一个网站下域名多于5个,或同时备案多于5个网站,需提交组网方案或解释说明。(无固定模板,可参考“备案文档—备案材料下载—《网站建设方案书》”)
11.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12. 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1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14. 腾讯云已备案成功网站解析IP必须与备案信息中保持一致,不一致需更改或进行变更备案。
15.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备案主体。
2. 无腾讯云主体的新增接入和新增网站,备案的信息一定要跟原备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找原接入商变更后再提交,或者注销后重新备案。
3.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信息。
1. 主办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2.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3.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通访问。
4.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5. 不支持境外注册域名备案。
6. 每个域名都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7.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8. 同一个网站下域名多于5个,或同时备案多于5个网站,需提交组网方案或解释说明。(无固定模板,可参考“备案文档—备案材料下载—《网站建设方案书》”)
9.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
10. “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
11. 主办人联系方式必须能够接通。
12. 主腾讯云已备案成功网站解析IP必须与备案信息中保持一致,不一致需更改或进行变更备案。
13.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备案主体。
2. 无腾讯云主体的新增接入和新增网站,备案的信息一定要跟原备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找原接入商变更后再提交,或者注销后重新备案。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3.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4.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提交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选择个人。
2. 个人备案身份证证件地址必须为本省。
3.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5.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为个人性质,不得包含企业性质内容,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允许自由变更。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请选择企业,无字号或无公章选择个人性质,并在备注中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2.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3.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4.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5.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6.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7. 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信息为最新证件信息。
1.个人备案证件地址必须为江西省。
2.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3.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4.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5.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URL地址需要写几个。
6.个人备案核验单必须按手印。
变更相关:
1.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2.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3. 提交新域名备案,需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具体办理流程请客户咨询管局,电话:0891-6329494。注:办理完成后需要您自行将《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当面提交或快递到西藏管局,如在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后的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原件,管局一律退回。(西藏管局不接受党建证明扫描件)
西藏管局地址: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4.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5.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变更相关:
1.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1.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2. 提交新域名备案,需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具体办理流程请客户咨询管局,电话:0891-6329494。注:办理完成后需要您自行将《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当面提交或快递到西藏管局,如在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后的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原件,管局一律退回。(西藏管局不接受党建证明扫描件)
西藏管局地址: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3. 备案期间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能够接通,如联系不到负责人,订单会被驳回。
4.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